第02版:义务教育浙江实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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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 星期

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


□丽水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 平

义务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根本。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于加快丽水教育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根本性的作用。丽水始终坚持“强市必先强教、育人必先兴学”,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为契机,全面开展教育提质行动,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落下”,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

优化教育供给,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着力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学位需求,力争到2022年新增小学学位3.5万个、初中学位1.8万个,有效破解“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到2022年实现智慧校园全覆盖。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关爱学生,实施空调进教室工程,实行营养餐提质扩面,加大精准资助力度,促进弱势教育群体健康成长。

落实立德树人,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修编《浙江绿谷》地方教材,研究制定丽水市文明校园创建标准,打造“红色、绿色、古色”的丽水德育品牌。探索丽水特色的体育美育模式,深化“绿谷系列”“五大联赛一会一操”赛事活动,制定丽水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达标标准,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大力倡导劳动实践教育,创建各级劳动实践教育学校,推进“绿谷知行”实践基地建设,将农村学校打造成为城区学校的实践基地。

加强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城乡师资水平。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探索教师编制的市域统筹和城乡统筹配置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全面实行教师“积分制”管理,形成教师在城乡间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健全名师、名校(园)长培养体系,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评优评先、工作奖励、职务评审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导向作用。

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初中“壮腰”工程,市域统筹初中强校三年规划,到2022年全市培育40所初中强校,初中优质资源覆盖面达80%。推进学校教学常规管理,高度重视初中生青春期教育,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深化精准教学改革,建立市、县、校三级的大数据质量监测体系,提升初中薄弱学科质量。深化小学阅读教育,实施小学生阅读指导书目和阅读量基本标准,到2022年实现“书香校园”建设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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