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义务教育浙江实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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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 星期

办好家门口每所学校 解好人民群众关切题


□宁波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 达

基于宁波现状,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关键是要把国家的要求落地落细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夯实工作举措,创新实践路径,力争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优化顶层设计。谋划出台《宁波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等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统筹全市教育经费,适度加强市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对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力争到2022年,全市70%的县(市、区)创建成功。

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建设,实施“课堂改革”攻坚计划,开展宁波绿色可持续发展教育行动。大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3年内试点建设一批校园足球、艺术教育和劳动实践试验区、示范校。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升计划,探索“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办学,到2022年覆盖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学校比例超过80%,力争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

保障教育公平。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大力整治不规范招生行为,实现公民同招。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将60%以上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实施“互联网+义务教育”计划,推进“城乡携手、同步课堂”建设,提升宁波智慧教育“一网三平台”供给水平,推动农村薄弱学校同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城乡编制标准统一要求,确保一线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落实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和乡村教师津贴制度,确保乡村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城市教师。实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如特级教师(名师)与乡村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网上名师工作室、乡村教师国际交流培训等。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城乡教师交流计划,教师职称评审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引导教师从城镇优质学校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合理流动,确保义务段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校长交流比例不低于20%。

深化评价改革。完善《宁波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建设宁波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提高对体育、美育、心理健康、创新素养的评价权重。健全市、县、校三级督导评价机制,围绕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将县级政府实施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市政府考核体系。实施义务教育互联网大数据监测计划,谋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完善教育视导制度和责任区督学制度,对学校的教育管理、课堂教学、教科研情况进行年度专项视导和随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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