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蓓蕾学前教育集团 总园长 金 环
《学前教育法》重申“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并强调“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明确保障儿童的权利,让教师坚守儿童立场,为解决小学化问题指明了方向。
一、保障儿童权利,明晰小学化内涵
小学化问题的核心在于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策略违背了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在入学准备上也没有处理好短期适应和长期发展的关系。“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学前教育法》中的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儿童的各项权利。儿童在游戏中获得的感性经验和学习品质,如好奇心、专注力、创造力等,正是将来学习的基础。今后,那些认为幼儿游戏是瞎玩,以“100以内的加减法”来替代游戏的做法将成为违法行为。
二、秉承儿童立场,开设多元课程
解决小学化问题,重点在于教师要有儿童立场。《学前教育法》提出“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明确规定教师要尊重儿童的自主性与兴趣。因此,基于儿童兴趣与需要,灵活开设多元课程,激发儿童不断探索的乐趣,指向儿童全面且协调发展是“去小学化”的重要路径。
三、营造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生态
小学化问题与社会文化的影响、教育竞争的压力、家庭教育理念的偏差等许多因素相关。《学前教育法》提出“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拓展学前儿童生活和学习空间。”“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只有营造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家、园、社协同育人的教育生态,形成共同成长的积极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儿童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