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刘 倩
“以美育人”是艺术教育的核心,指的是以美术与音乐为手段,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创造力,最终促进全体学生产生有价值的体验的育人方式。那么,如何对抽象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创造力进行评价,实现育人功效?
首先,评价要坚持素养导向,明晰素养指标化的路径。
其次,评价载体的设计侧重学生过程体验。
再次,坚持常态化组合使用评价量规,提升教与学的效果。如宁波海曙中心小学展示了教师使用“评价量规+音乐积分单”组合,通过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融合的方式,记录了学生学习状况的数据,便于教师进一步开展针对性的教学指导;学生使用“学习任务单+评价量规”组合,在任务单的评价维度上自主申报评价项目。
最后,个性爱好与特长评价坚守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杭州市娃哈哈小学以学生为本,以激励为原则,将个性展示评价板块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考查艺术知识为重点的博雅小讲师,通过自主申报、教师审核等环节,给予部分擅长梳理艺术知识、分享艺术体验的学生以展示的机会。一类是以考查特长和兴趣为重点的寻美时光,有特长的学生参加个人秀,从展示中建立自信,加强体验;无特长的学生可以记录自己在课堂和活动中的闪光点,增加快乐体验,实现以美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