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俞晓东
目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了当务之急。我以为,面向2035年,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要抓住以下四个关键词:
教育法治。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更是强化了这一说法,它要求教育也得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所以,法治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教育部印发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均提出了推进教育法治的具体目标与任务。面向2035年,教育法治期待两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从宏观层面,进一步完善教育法治体系与执行机制建设,加强教育立法,实现有法必依,以教育立法规范教育治理行为;二是从微观层面,建立学校新型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学校章程建设,探索以学校理事会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及其运作机制,确保学校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多方共治。过去我们经常关注教育领域自己的单打独斗,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教育治理是一个大系统,它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如不改变这一现状,就无法推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所以,我们要建立新的机制,让政府、社会、学校及其他方面形成合力,只有实现教育共治,才能提升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教育共治需要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完善政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坚持“送政上门”,以优质服务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二是加大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力度,通过公众参与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让社会参与到教育改革的整个过程之中,进而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三是推动专家治校模式,把学校教育的管理权还给学校,强化教育家办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升教育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学校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创造性的教育场域;四是以第三方评价监控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依托第三方评价来监控、督促区域改进教育管理,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自治。自治相对于政府而言,就是简政放权,教育自治的核心就是政府从外部创造相对宽松的管理环境,把办学的自主权还给学校,建立评价机制,加快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让各级各类学校在政府提供的良好发展氛围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以均衡优质为指向的学校自主发展新态势。把办学权下放给学校,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突破:一是给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自主权,允许学校建立以特色发展为目标、以课程改革为抓手,围绕立德树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工作机制,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二是给予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创新自主权,允许学校以提高效能、减少低效集权为目标的人事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创新,调整内部机构和职位设置,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三是给予学校体制机制创新的自主权,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下放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实施以赋予学校承办权为中心的全方位自主办学。
政策透明。教育公共事务的透明,能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民主,同时也是防止教育腐败的利器,更能提高教育政务的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政策透明化,这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又一特征。推进教育政策的透明化,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突破:一是强化教育决策的民主与透明,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在政策酝酿过程中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二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务与阳光校务,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法规、政策,在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上做文章,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保证政策执行的规范、廉洁与高效。
以上四个关键词互为关联,形成整体,缺一不可。教育法治是核心,多方共治是基础,学校自治是动力,政策透明是保障。面向2035年,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需要理论探索,更需要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