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李继星
按照党的十九大做出的规划,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教育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将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人类社会的现代化,既是一种时间横截面上的“状态”,也是一种有起点、无终点的发展“过程”。教育的现代化,是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构成部分,还是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引领性因素。浙江位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处于全球电子信息化的“领头羊”位置,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理应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教育现代化,是与教育有关的各要素综合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其中教育治理模式的现代化,居于最难、最为关键的位置上。推进教育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本质上是调整教育生产关系,解放教育生产力。
教育治理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合作互动,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的“状态”和“过程”。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一种形态,强调多元共治,强调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和社会参与,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治理模式是由教育治理理念、目标、目的、主体、客体、环节、方式方法等要素组成的一种治理模式。目前我们常说的教育治理模式的现代化,特指按照未来社会对教育提出的基本要求而推进教育治理模式的改革,使教育治理模式能够适应向知识社会转型及知识社会的需要,能够充分地解放和激活教育生产力、提高教育效能、增强教育的未来性的一种状态和过程。
理想的教育治理模式,应当具有下列一些特点。第一,整个教育体系以学校为基本教育单元。党和政府相信学校的管理层,更多地向学校放权,同时,界定党政机关与学校各自的权力、责任、义务。党和政府只对学校进行宏观管理、经费管理、布局规划管理等。政府对学校的管理,一般只采用法规管理、经费影响、督导评价等手段或方式。大多数学校都有独立的文化体系、治理结构、教职工队伍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安全与后勤服务体系,是最基层的教育单元,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是“教育局学校”的分校。第二,要注意教育行政或科研部门对学校工作的过度干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属于全面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第三,政府简政放权后,在校领导班子层面不应形成新的过度集权。要做好必要的权力下放或平移工作,同时也要做好责任和义务的下放或平移工作。在校内,教职工应当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对于教职工大会和大会闭会期间的教师工会、教师委员会等组织,应当适度增大其决策权。要让教师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第四,公办学校是用纳税人的税金建立起来的,所以,学校所在社区的纳税人、学生家长应当对学校的管理及发展,有一定的知情权、发言权甚至管理权。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吸收家长代表、社区人士进入校务委员会,建立教育议事会等,都是比较有效的方式。第五,应当建立起系统的、公平的、透明度高的竞争机制,包括岗位竞争机制、职称竞争机制、项目竞争机制等。总之,通过理想的学校治理模式的构建,形成独立的学校法人机制、民主决策机制、管理责任机制、监督制衡机制、参与合作机制、平等竞争机制等。
在推进教育治理模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要重点处理好下述几种关系:第一,党委管理与政府管理的关系;第二,党政管理与学校自主管理之间的关系;第三,“党政管理、学校自主管理”与“社会管理、家长参与管理、社区介入管理”之间的关系;第四,权力与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强调三者的平衡,强调移动的“三同”(同时、同方向、同力度);第五,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软管理与硬管理之间的关系;第六,宏观管理与精细管理之间的关系;第七,教育组织的当下事务、眼下要求与长期战略性发展之间的关系;第八,“维持教育类组织正常运转、规范运转而采取的治理措施”与“推进教育类组织上台阶而采取的治理措施”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