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前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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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 星期

以共治求善治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绍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贺晓敏

面对当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教育治理的意义在于,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增强治理主体的认知能力,提高教育效能,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治理格局,以共治求善治,从而更好地调动政府管理积极性,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参与的作用。我们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使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结合教育的实际,我认为未来理想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应该是: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深入推进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探索“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教育开放与合作。大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课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教育改革。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实现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全部打通招生,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和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全面完成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

政府职能实现根本转变。衡量一个地方的教育水平,就是看是否公平,是否有质量,是否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上”“上好学”。管理是实现善治的源头。未来政府职能将得到根本转变,实现宏观管理。全面理清“管”的内容,有效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理、整合各类创建达标评比考核表彰项目,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坚持以学校发展性评价为主,减少对学校的微观干预,实现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学校主体作用不断显现。全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完成以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民主集中制和权力分解制衡体系,加强校务公开,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师生参与学校治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社会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由各方面参加的学区工作委员会。

社会评价作用日益增强。在“管办评分离”中,评价是反馈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未来社会评价将实现科学评价、全面评价和绿色评价。在区域层面,建立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监测评价机制;在学校层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机制。培育一批评估、研究、认证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在教育决策咨询、宣传推广、质量评估、基本建设与装备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区域教育发展现代化督导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督导手段,形成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面临的时代命题,也是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完成好这一任务,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学校要落实好办学主体地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要广泛参与,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本领,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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