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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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 星期

要学生提交消费明细,如此“考核”要不得


●好的教育应该激发学生向善向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是把学生限制在条条框框里,影响学生的自由发展。

□王 彬

近日,广州一民办高校要求学生提交消费明细用于考核引起社会关注。该高校考核要求显示,学生需提供支付宝或者微信一周的消费截图凭证,要求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在本学期内完成考核内项目。该校多名学生认为,学校相关要求侵犯隐私,影响个人生活。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一个养成教育工程,不是一个硬性的规定。

养成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品德素养等方面的教育。从这所高校的探索实践来看,其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具体操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商榷。

从法律角度讲,要求学生提交消费明细,学校确实违法越界了,管得也太宽了些,缺乏基本的法治意识。学生的消费明细,属于其个人的隐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看到这个要求,也让人不禁疑惑,学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什么?消费截图凭证又能说明什么?毕竟消费的多与少,很难直接与学生是否节俭及品行好坏相挂钩。而且,某个平台的消费截图凭证,又不等于学生真实全部的消费情况,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和意义,有“为了考核而考核”之嫌。相关表格里,写着非常具体的考核要求,包括次数和时间上的要求。然而,教育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用量化的方式来机械评判,更何况那些具体的量化指标本身,也经不起推敲和检验,这就很容易沦为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在这样有明显漏洞的评价体系中,就算学生完成了全部考核要求,又能代表什么?既无法佐证教育效果,也很难因此就给学生贴上“好学生”的标签。

再者,将这些信息收集过去,学校能保证不泄露相关信息吗?泄露了又怎么办?又如何保证教师和学校获取相关信息后,不会给学生带来困扰和伤害?此外,也没人喜欢自己的生活被窥视。所以,学生的不解与反感是正常反应。此事该反思的是校方。

学校给出的解释是,相关内容并非硬性要求,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但这样的自由度和选择权到底有多大,我们并不清楚。因为在很多类似事件中,一些学校所谓的“自愿”,到了实操阶段都变成了“强制”,学生也不敢不从。何况“非硬性要求”不是学校相关越界行为的“挡箭牌”,这是两个维度的事,无论学生选与不选这一项,也无论学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不应该将其堂而皇之地写在相关材料上,进而出现在学生面前。既然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学校没理由“喊冤”。好的教育应该激发学生向善向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是把学生限制在条条框框里,影响学生的自由发展。

“教育创新”应该鼓励,但绝不能盲干、硬干。只有硬性考核,没有软性教育,只要结果,不顾过程,那就很难培养出人格完整、均衡发展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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