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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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星期

防治校园欺凌,多一些公开透明


新闻回顾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对一起发生于2024年3月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了公开通报。该事件通过网络视频曝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事件的后续处理中,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对涉事学生和监护人进行了依法处理,对涉事学校的多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关起门处理”不如及时发声

□冯海燕

该起欺凌事件中,施暴者与受害者都是二年级学生,校园欺凌的低龄化让人揪心、震惊。欺凌事件发生后,假如各方面处置得当,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及时介入和处理,而不是任由该事件时隔很久还在网络上发酵,那必然能避免事态升级,也更能服众。或许有人觉得校园欺凌是影响学校及地方声誉的负面事件,“家丑不可外扬”,能够内部处理的就内部处理,即使要报告,也仅仅局限于当地教育部门,这样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校园欺凌“关起门处理”,一是容易模糊欺凌概念,出现处理不当、问责不力的情况,让受害学生及家长难以信服,也容易让学校管理变得松弛,让相关人员缺乏责任担当。二来对施暴学生及家长缺乏震慑力,对广大学生及家长则会降低警示教育价值。如果大家不了解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校园欺凌,很可能会产生“校园欺凌距离自己很遥远”的错觉。三来学校处理“静悄悄”,会让施暴学生变得肆无忌惮,觉得欺凌发生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会让受害学生更伤心、更绝望,对学校和教师产生不信任感,更不愿意说出真相,有可能会让欺凌持续进行并进一步升级。

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提到了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当欺凌已经出现,相关部门就应该正视问题,合法合规处理,而及时客观的通报至关重要。

有效防治校园欺凌,关乎学生的健康与安全,关乎教学秩序的保障与校园风气的维护,做好预防、及时介入和发声才是上策;对校园欺凌事件主动通报,是相关部门应尽的责任。

正视校园欺凌的性质

□郑建钢

近年来,一桩桩校园欺凌事件令人触目惊心,影响极为恶劣。校园欺凌的不良后果在于,不只是被欺凌者会受到身心创伤,对欺凌者的人格发育也有负面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强曾经指出,要依法惩治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有效防治校园暴力,使施暴者受到应有惩戒和教育,使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得到司法保护和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以暴力伤害他人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使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也会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校园欺凌性质的严重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校园欺凌频频发生,暴露出未成年人缺乏是非观念、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失、家长管教不严,学校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存在明显不足等问题。让法治教育成为防治校园欺凌的有力盾牌,社会、学校、家庭要形成合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多渠道强化法治教育,宣传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让广大学生充分认清校园欺凌的危害性。

广大学生要注重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提升对欺凌的识别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在遭遇校园欺凌的时候,及时向教师、学校或学校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庇护,避免反复被欺凌。对于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该惩戒的惩戒,该报警的坚决报警,由司法部门对欺凌者依法予以惩处,让施暴者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尊严,知晓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更好地发挥 学校主阵地作用

□李 平

防治校园欺凌,学校是主阵地,教师是关键力量。然而,一个难以忽略的现实是,校园欺凌防治等工作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该事件也暴露出一些学校在这方面的确存在诸多不足。

校园欺凌,也许远比我们想象中更普遍、更严重。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形式不断翻新,严重侵蚀着校园环境和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针对校园欺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及遏制措施,并相继出台重磅政策。然而,反校园欺凌关键在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其中也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学校应当负起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欺凌行为。学校要站在为学生生命成长负责的高度,创新形式,凝聚反欺凌共识,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对学生持续进行教育引导;加强对教师的培训,着力提升教师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让教师有能力及时发现潜在的欺凌行为,并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筑好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早识别、早预警机制,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进行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及时采取措施‌。

很多时候,出现了校园欺凌事件,学校之所以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跟当下社会舆论压力及固有的教育管理思维息息相关。校园欺凌不是所谓的“家丑”,全社会理应建立对校园欺凌的正确认知;无论是教育管理部门还是学校,务必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补上管理上的“功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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