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教师周刊▪课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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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 星期

青少年法治教育如何破局


□三门初级中学 罗 怡

笔者在日常教学中发现,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很多学生所学知识范围仅限于教材,学习方式以背诵、做题为主。在学习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之前,他们对法的认知几乎为零。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的意义重大。青少年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后备力量,其所具有的法治观念、法治知识、法治习惯,影响着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

目前,从初中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到高中的思想政治课程,逐步形成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法治教育体系。然而,迫于应试压力,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学习非常被动,具有功利性,缺乏兴趣,甚至有厌学的倾向。笔者认为,首先要回归学生本位,在课堂中落实法治的人本思想。

在很多学生看来,法治是抽象的,课程是灌输式的,因此,他们总是以旁观者的身份游离在课堂之外。教师抛出问题后,学生眼神流露出茫然,真正能跟着教学思路回答的寥寥无几。

课堂中,大部分教师倾向于围绕法条或案例授课,这虽然能让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系统的法治知识,但是有些内容与学生的经验相差甚远,学生只能依靠机械背诵或题海战术来学习,索然无味,事倍功半。

当学生面对感兴趣的东西时,他们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要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得先培养学生学法的兴趣。

法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穿插播放电视新闻、影视剧、普法栏目剧片段,用一些精彩的案例讲述知识点;周末给学生布置非强制性作业,引导学生主动了解一周的时事新闻,并选取某一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在下一周秉持自愿原则进行课前分享。

事实证明,“周末焦点”项目在实际教学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不少学生思考角度新颖、看法别具一格,成功运用和巩固了课堂上学到的法治知识。

案例分析法以现实生活为切入点,尽可能地选择发生时间最近、与学生生活贴近的案例,让学生假想自己是案件的主角,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身临其境学习法治知识,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知识也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法治教育并不局限在课堂和课本中,因此,要打破让学生坐在教室里听讲的固定模式,采用实践教学法,设计多样的活动形式,锻炼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比如开展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给予学生足够的信任,并保障各项经费和设备,教师只需给予有效的引导,或者邀请法律界专业人士辅导和评析。

需要注意的是,活动的选题既要紧紧围绕学校课程中涉及的法治内容,又要着眼于青少年自身的实际发展,旨在解决学生对基本法治知识、时政热点的认识误区。活动后要有反思行为,这样才能促使学生更好地学以致用。

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一所学校能调动的法治资源是有限的,特别是小城市和乡村的学校;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学生能真正学到的法治知识也是有限的。

社会上的司法力量如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几乎不直接参与到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之中,使得法治教育力量单薄。改变法治教育支持体系的功能不足,就需要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的协作。

虽然很多学校借助当地公检法资源,聘请相关负责人担任法治副校长,但是不少学生对这一概念并不清晰,只是听说有法治副校长这一职位的存在。

为改变这一局面,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学校要加强与政法部门的联系,经常安排学生实地走访法治教育基地,邀请专业人员为学生讲述司法案例,或宣传新发布的法律法规。

庭审过程公众是被允许观看的,学校可以与地方法院沟通,选择适合的案件组织学生去旁听,让学生亲身体验庄严肃穆的法庭气氛,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学校也要加强与家庭的协作,若没有家庭的作用,学生的法治教育就犹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家庭教育中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不足,家长的法治观念不强,很多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交流沟通也仅关注学生的文化课成绩,这大大限制了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因此,教师要与家长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让家长明白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提升法治意识。

总之,法治观念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之一,法治课程对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法治观念的培育绝非一日之功,学校教师肩负教学重任,不仅要创新巧用教学策略、丰富法治教育内容,更要基于学生本位全面唤醒学习主体的能动性。学校、家庭、社会也要加快形成“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凝聚各方合力,引导学生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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