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涛
前不久,南京某医院3周接诊5例“下腰瘫”病例的新闻登上热搜,再次刺痛公众的神经。近年来,不少家长喜欢让孩子参加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然而,儿童身体发育不完全,过早过强的柔韧性训练可能产生孩子器官发育不良、肌肉发育缺陷等问题;过度进行外界受力、按压、拉伸等关节、脊椎、韧带训练,可能影响骨骼生长和发育,甚至造成脊髓损伤。
今年7月21日,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提醒家长对于满足孩子兴趣特长的非学科类培训,既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还要谨慎选择合规机构,特别要高度关注诸如儿童舞蹈下腰动作等可能导致的受伤甚至瘫痪风险。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专门做出提醒,包括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等。
这样的提醒很有必要,不过对于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来说,有关部门要提醒更要规范,从源头整饬校外培训行业,严格准入管理,规范培训内容。
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在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行业中,不少从业者只是通过速成培训,取得了行业协会或培训机构下发的所谓“教师资格证”。这些证件不具有法定效力,同时持证人员未经过系统性学习,不了解儿童适合的学习训练方法,很容易因训练不科学对儿童造成伤害。此前媒体调查了77起因舞蹈学习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其中教师不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仅持有行业协会或培训机构下发的所谓“教师资格证”的,占比高达93%。
规范培训内容也应尽快提上日程。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孩子的身子骨软,柔韧性强,很适合做下腰、劈叉这些高难度动作。事实恰恰相反,专家指出,由于儿童骨骼发育没有成熟,对脊髓的保护相对差,10岁之前,儿童学习舞蹈应以培养兴趣、节奏感为主,不应过早接触专业的下腰、劈叉、翻滚等高难度动作。
鉴于此,有关部门需要对现有的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严格开展从业人员资质核查,禁止无资质人员从事培训教学。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制定相应规范,明确儿童体育艺术类培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引导培训机构尊重孩子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