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生的资助,要兼顾公平性和实效性,不可偏废。
□谌 涛
近日,浙江某高校一名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唐某花钱去看演唱会一事引发关注,随后,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调查核实,唐某申领国家助学金的资格符合标准。“受资助学生能不能高消费?”一时成为网络关注的话题。
对贫困生的资助,体现的是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一方面由于资金有限,要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资助,保证公平性;另一方面,济困的最高原则,是呵护受助者的心灵和保持受助者的尊严,让受助者感受到温暖。要兼顾公平性和实效性,不可偏废。在笔者看来,实现二者的统一,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把资格审核关。主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如家庭人口数量、家庭年收入、父母工作情况等。对孤儿、单亲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或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等,学校需实地家访、核实材料,或委托当地的学生资助机构、民政部门进行核实。在落实资助政策时,应利用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资助数据管理效能,形成由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学生资助更精准、更公平、更高效。
保护隐私适度宽容,呵护受助者的尊严。无论是受助者的资格审查,还是后续管理,都要重视对受助者尊严的呵护。在现实中,有一些家庭贫困学生不愿意申请助学金,因为他们担心“暴露”自己的贫困生身份,遭到歧视。一些学校出台暖心措施,尽力保护贫困生隐私。比如南京理工大学通过大数据筛查,把每月在食堂吃饭超过60次、月饭费不超过420元的学生列为贫困生补助对象。既不审核也不公示,学校直接将补贴款打到这些学生的饭卡上。这些悄无声息的举措,最是温暖人心。
同时,受资助学生理应量入为出,把钱用到该用的地方,不应提前消费、攀比消费。应建立受助者大额消费高消费主动报告制度。受助者超过一定限度的消费或者添置高档手机等,有义务向资助管理部门主动报告资金来源,资助管理部门对这些信息非必要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