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校园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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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星期
衢州第一中学:
评价改革向学生放“权”


□本报记者 童抒雯

10月18日,衢州第一中学高三学生郭宝成正在紧张地做着“开庭”准备,作为“原告”的他将要“起诉”高三年级组。因为在教室里玩手机而被取消上学期的“三好学生”称号,郭宝成对这项处罚“不服”,于是,“一纸诉状”将高三年级组“告”上了学生法庭。

在衢州一中,一种全新的学生评价方式正在发挥作用。在以学生荣誉评选机制、学生违纪处罚机制和学生异议诉讼处理机制为载体的评价体系下,奖项的设置可以由学生自己做主,校纪校规中不合理的条例也可以被“推翻”重建,学生如果对奖惩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起诉”……用高三年级负责人谌涛的话来说,“这一切都是‘玩’真的”。

放“权”:学生全程参与

9月新学期伊始,高三(7)班的学生就早早地填好了本学期的“一诺千金奖”申报卡,为自己设立了新学期的目标。

去年,学校推出“一诺千金奖”,很快就受到了好评和追捧。学生吴帅琪就尝过“自己做主”的甜头。上个学期,她给自己立下了两个小目标:一是坚持早起晨读,二是学业成绩在原来基础上稳步提升。有了这些目标,吴帅琪变得更加主动了,因为在她心里,“它们就像是底线一样,时刻提醒自己不能懈怠”。

“一诺千金奖”之所以如此火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学校在评价学生的内容上放了“权”。作为评价的对象,学生不再是被动接受的角色,而是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定制奖项内容,并且只要达标,就能“兑现”——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在衢州一中,学生拥有的权利可远不止这些。在制订评价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学生全程参与,学校收到的学生意见超过1100条;每个学期,学校都会召开一次评价改革专题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并对相关办法进行修正,最后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荣誉评选上,由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评议后向年级组推荐,彻底改变了教师“一言堂”的局面;与此同时,针对学校的违纪处罚决定,学生如果不认可,可以向学生法庭提起“诉讼”……

去年8月发布的《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到,教育评价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当人们还在讨论如何用多种“尺子”评价学生时,衢州一中决定放“权”给学生,这样一来,面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评价时,学生有了更多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用“权”:人人都能发声

“一诺千金奖”的申报卡上有着各种各样的承诺书:“1500米跑进优秀的范围”“引体向上的个数从3个提高到12个”“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显然,在衢州一中的评价改革中,学习成绩不再是唯一的标准,而是从“敦品”“励学”“身健”“行优”4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如果说“一诺千金奖”让学生在评价改革中拥有了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尺子”,那么异议诉讼处理机制就给了他们一个可以发声的“麦克风”。

学生如果对学校的奖惩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学生法庭提起“诉讼”,全校上下达成共识:以学生法庭的判决结果为终裁,校方、学生都应执行。这为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效途径。

在学生法庭,审判长和审判员全部由学生担任。想要获得这些职务,学生需要通过每学期举行的“司法考试”。考试内容涉及高中政治课本中的法律知识和学校的校纪校规。因为对法律感兴趣,吴帅琪在上学期就以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以前对评奖或处罚有异议,大家都是通过校长信箱反馈,现在遇到问题,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学生法庭,因为有‘法’可依了。”她对学生法庭的下一次“开庭”充满了期待。

维“权”:事事都有依据

每次学生法庭“开庭”,总能引起不少关注。对学生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不仅解决了他们“上哪儿去说理”的苦恼,更让他们对学校的奖惩措施心服口服。

教师舒礼浩有过坐上“被告席”的经验。事情还要从上学期的一次寝室检查说起。“熄灯后,纪律检查组的成员听到有个寝室仍有声音,就扣了分。”舒礼浩回忆道,“但有学生不服,坚持认为那是翻身的声音。”于是,便出现了这戏剧性的一幕。

“对方真的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厚厚的一叠资料。”尽管学生法庭最终判决舒礼浩一方胜诉,原因是“寝室里的声音为翻身导致床板发出声音”的证据不足。但看着眼前严肃认真的“原告”,舒礼浩打心底觉得结果不是最重要的,“学生能够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为自己的权益发声,这本身就很了不起”。

还有一次,有个学生在自习课上用翻译笔听英文歌,被学校参照违规使用手机这项规定进行处罚。随后,该生“起诉”到学生法庭。经过辩论,学生法庭认为,用翻译笔听英文歌属于英语学习行为,且学校的《学生违纪处罚实施办法》中没有关于使用翻译笔听英文歌属于违纪并参照违规使用手机处理的规定,因此判定本次处罚于“法”无据,予以撤销。

与教师“对簿公堂”,为自己的权益发声,学生们的底气源于学校的《学生荣誉评选和违纪处罚异议起诉、审理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对起诉受理的范围、法官的选聘、庭审的规范程序都作了详细的指引。

“学生只有心情舒畅了,才会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谌涛认为,学校在评价改革中不仅应该“看见每一种进步”,更应该主动“听见每一种声音”。

据统计,在学生法庭受理的21起“诉讼”中,有9起撤销或变更了学校的决定。同时,学生在荣誉评选上,覆盖面从原来的15%提升到83%,这就意味着有更多学生的努力和进步被看见,更多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谌涛表示,让学生参与教育评价的全过程不仅能培养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更能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这也是学校人才培育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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