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2版: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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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 星期

我酷爱平头,但我更爱自由


□胡欣红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初升高的学生。对于福州市内各学校强制要求发型统一的这一回事我想发表自己的观点:从初中开始,便强制要求发型统一,男生剃平头,女生则是齐耳短发。我认为这种所谓‘学校的良苦用心’是不正确的。”近日,在福州12345网站上,一位中学生的“投诉”信件火了,一场有关中学生发型的论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中学生要不要统一发型,是一个不时引发争议的话题,但在短发业已成为学生“标配”的当下,鲜有学生会提出反对意见。即便心怀不满,学生也是“敢怒不敢言”。在这样的情形下,这位福州中学生敢于就学校发型管理问题炮轰教育局,勇气可嘉。

尤为难能可贵的是,该生并不是简单地发泄情绪,而是很有自己的思考,他认为学校给出的理由是不恰当的,并举了三个例子,提出“发型管理”与“增强集体归属感”没有直接关系。

此外,他还提出,学生也有追求美的权利,不应该被一刀切地完全扼杀,应该要给学生一个自我选择的机会。

通常情况下,教育局对于一般性投诉,大多只会给予简明扼要的答复。面对一位普通学生的炮轰,教育局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或者进行公事公办式的回应。出乎意料的是,福州市教育局给出了耐心而精彩的回复。

这一回,政府行政部门放下身段,对学生进行了一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劝导。首先高度肯定该生是一位有独立思考能力、有求真精神的好学生,这样的建言献策难得一见。

在此基础上,回复进一步详细解释了发型管理的原因,并指出该生公开信中的欠周到之处,希望该生能够进一步懂得善辨、善立、善举。

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论战,赢得网友们交口称赞。相比于中学生要不要统一发型这个问题,这场论战本身所体现的平等交流精神和人文关怀,更是打动公众的关键所在。教育无小事,在细节上下足功夫,才是用心做教育。

福州市教育局人性化、开明的处理方式值得肯定,但并不能掩盖其教育理念的陈旧。

短发校规可谓由来已久,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只是无人质疑而已。然而,近年来每每冒出学校发布“剃头令”的新闻,常常引发舆论关注和谴责。

笔者也酷爱平头。作为一个生长于穷乡僻壤的农村娃,在进城上高中之前只知道一种发型——平头,这是一种不讲究美观,只求每一根头发都尽可能短的“芋头式”平头。

上高中之后,才发现“芋头”确实有点土,不知不觉间头发长短起了变化,也尝试追求不同的发型,读大学后头发更是留长了……然而,经过若干年折腾,渐渐觉得那些发型不仅碍事,也不顺眼,总不如平头来得清爽、干练、省事,而且每天起床根本不用在发型上花费什么心思。

于是乎我又返璞归真,重新理了平头。但是,我对一些学校一统江湖的“剃头令”却不敢苟同。因为我虽然爱平头,但更爱自由。

概而言之,我剃平头是自愿选择的产物,而非外界强加的结果。

如果学生在青春期迫于某种压力,未能尽情发泄改造头发的欲望,没去尝试过各种“奇葩”发型,不仅可能将遗憾深埋于心底,这种遗憾恐怕还会延期表露出来。

就管理角度而言,学校此举也值得商榷。揆诸《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并无类似“剃头令”的条款。具体而言,涉及仪表的规定如是:“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同样,《教育法》《中小学校管理规定》等法规也没有对发型进行限制。

换言之,剪短发并不是明确规定的“统一动作”,学校的要求并没有法律依据。“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剃头令”诚然有其合理性,但在倡导多元化、个性化的当今时代,以及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学生当然要有学生的样子,学校可以倡导男生理平头,但动辄“一刀切”,是不是太蛮不讲理了呢?头发长短本来就是因人而异的自由选择,只要不是有碍观瞻的奇特发型,又何必非要强行禁止?

福州市教育局在这件事上的回应尽管姿态积极主动,但字里行间通篇都是“正确的大道理”,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出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回复,折射出教育管理上的僵化思维,令人遗憾。

“集体与个体是相辅相成的,脱离于集体,个体不可能生存”“在共性条件下的个性展示才是青春最美的模样”“每一个教育措施共同组成了学校教育措施的整体”……这些大道理谁都知道,千言万语,落脚点还是劝导学生们要接受发型统一的要求。

教育管理者可以倡导学生理短发,但怎能完全扼杀学生追求美的权利和自我选择的机会?对核心问题避而不谈,不能坐下来客观地谈论利弊,而是力图通过将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套”住对方,这种有失空疏的回复,岂能令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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