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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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星期

“野校”蹭“夜校热”?不可姑息


□何勇海

“白天上班、晚上学艺”,这两年,“上夜校”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夜生活新选择。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的方式。多地政府也对夜校提供补贴,意在推动全社会形成持续学习的氛围。然而,近期有媒体报道,一些夜校用低价引流后,实际上的课程质量堪忧,甚至还有机构只是招生中介,根本不做培训,学员报课后发现问题,维权却很困难。

几十年前,夜校肩负着扫盲、提升思想觉悟、教授生产技能和提升学历的使命。如今的夜校,则为新时代年轻人拓宽知识视野、丰富业余生活、实现精神富足、提升工作技能、开创副业等提供了新选择。“夜校热”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代青年积极作为的自律意识、主动求索的人生态度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当舆论津津乐道于“夜校热”时,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业机构、个人却“敏锐”地洞察到市场动向,利用信息不对称蹭起了热度。比如:将培训机构的培训班改名为“夜校”,课程收费乱、收费贵,内容质量却不高;或者打着“夜校”的名义招生,简单上点课,全程没有干货,最终目的是给进阶课程、高阶课程引流……如此乱象下的夜校,被网友称为“野校”,不仅让去夜校充电的年轻人难有收获,而且有受骗上当、被商业培训课程“割韭菜”之感,还伤害了真正用心做夜校的专业人士。

引人深思的是,不务正“夜”的商业机构、个人是怎么混进夜校队伍的?据媒体记者调查,夜校的举办主体大致可分三类:一是文化馆、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公共机构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公益性夜校课程;二是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非学历教育;三是民办社会培训机构,课程以付费为主,有的初期提供免费或低价体验课,或与公共机构合作提供廉价课程。夜校“李鬼”应该隐藏在第三类主体中。

对于蹭热度和引流的“李鬼”,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核资质,将之阻拦在夜校门外。与此同时,还应对各类机构开办的夜校加强监管、定期考核,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时开展第三方评估、畅通学员反馈投诉机制等,有效解决夜校收费贵、教学质量差、教师资质难保证等问题,以更好地保障学员的权益。对于学员投诉的或查处到的虚假宣传甚至欺诈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为推动夜校高质量发展,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闹剧,有关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比如在加强监管之余提供扶持,充分挖掘、整合夜校资源,增加公益性或普惠性夜校供给;建立夜校信誉评价制度,发布夜校白名单和黑名单,多措并举促进夜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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