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4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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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 星期

当堂朗读优秀作文,作者同意了吗?


在我的从教生涯中,曾有过一次向学生道歉的事情。

那时,我刚从师范学校毕业还没几年,精力充沛,教学热情高涨,偶尔也会在教学中做出许多自以为是的事情来。

譬如,把学生的习作拿来当作范文在教室里朗读。

这件事本身说来平常,我在学生时代,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读,我心里除了有些羞涩外,还是很得意的。

等到自己也做了语文教师之后,自然就模仿了这个做法。

直到有一次,我又打算在教室朗读一篇学生优秀习作。突然下意识地觉得,这似乎有些不妥。因为从这篇文章来看,学生写到的许多经历太真实了,有必要征求一下当事学生的意见。

那天早读,我拿着小C的习作,特意走到她身边,轻声询问:“今天上语文课的时候,我可能要把你的这篇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同学听一听,你觉得可以吗?”

学生迟疑了一会儿,向我投来犹豫的目光:“老师,可以不读吗?我不想全班都知道我写的这些事情。”

我的身体瞬间感到一阵战栗,庆幸自己没有做出可能伤害学生自尊的事情。

我调整了一下情绪,微笑着向小C点头示意,并将作文本归还,不忘赞扬她的文章写得很好。

回到办公室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

我才发觉之前是多么的自以为是,没有事先征求过学生的意见,甚至觉得学生一定会认为这是一种莫大的鼓励。

简直荒唐。或许,我曾经就这样伤过一些学生的自尊心。

想到这些,我愈加愧疚。

那天,我真诚地在讲台上向全体学生鞠躬致歉。然后,告诉他们原因:未经作者许可公开朗读作品,这是对学生的不尊重,并表示以后一定会改正。

我也告诉学生们,自己愿意以后多和他们沟通,少一些自以为是。

这在我的教师职业生涯中,是第一次正式向全班学生道歉。为了这件事情,我鼓足了勇气,毕竟那时年轻气盛,好面子。

此后,我更能理解师生之间的民主、平等、尊重,这些词语是构建健康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被身为教师的我奉为圭臬。

多年后,读到于永正老师曾对自己“约法三章”,其中第一章竟然是在学生面前“不倒背手”,不禁感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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