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 妤)近日,舟山发布实施细则优化城乡就业创业环境,推出涵盖18项补贴的“政策大礼包”,其中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力度较大,以吸引更多青年才俊留在舟山、建设舟山。
根据实施细则,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舟山中小微企业就业,且工资低于浙江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即可按月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学历分层:专科每月600元、本科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民生和基础产业领域,实施细则特别设置了“行业专享”红利。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到舟山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特定行业企业就业,并由该企业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到行业企业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每年1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此项补贴与就业岗位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减轻企业用工成本,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吸纳“新鲜血液”。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即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3项社会保险费之和申领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不计入内,补贴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