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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星期

浙江选聘700名“科技副总”


本报讯(通讯员 傅凌波 吴 静)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今年,浙江省本级拟选聘“科技副总”200名以上,并推动各市、县(市、区)选聘“科技副总”500名以上,派驻企业并帮助企业进行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这也是我省自2005年全面推开“科技特派员”制度之后的又一制度创新。

据介绍,“科技副总”需满足三方面要求: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服务企业积极意愿,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

选聘出的“科技副总”将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副总”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领域的企业。

“科技副总”的职责是把研发课题带到企业生产第一线,帮助企业研发新型产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效率水平,打通产学研融通关键环节。同时,要帮助企业研判技术走势,针对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问题凝练和联合研究,开展科研攻关,寻找优势科技资源和产业链集群等。

据了解,相关部门将支持“科技副总”履职期间与派驻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可按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由其牵头实施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际到账总金额300万元以上(山区海岛县可放宽至200万元以上)且形成重大科技成果的单个产学研项目,可纳入省重大科技项目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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