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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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星期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夯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基础


□浙大城市学院副院长 金 滔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内涵要求,压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期,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加强教学环节管理、关注学生成长成才、提升教师素质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充分体现了督促各高校狠抓教书育人这一主责主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浙大城市学院将以高质量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凝练专业特色,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推进高水平教学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建优建强师资队伍,制定《“5215”高水平人才汇聚计划》《岗位分级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等人才人事政策,积极延揽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青年英才,大幅扩充专任教师队伍,配齐配强教学辅助和管理队伍。出台《胡建雄奖教金管理办法》《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办法》,对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出台《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规定》,落实高水平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开展多层次教师培训和“躬耕论坛”系列讲座,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学队伍。

坚持教学中心,推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出台《关于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意见》,形成“党委重视、校长主抓、院长落实”的管理机制,围绕人才培养优先保障教师配置及教学经费投入。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线,构建“一条主线、三个层次、五个维度”的实践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实施意见》。按照“一专业方向一校外示范基地”建设目标,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形成“有理想、重基础、强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具有实践智慧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高质量教育教学改革。响应城校融合战略,建设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优化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推进基于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教育教学改革。遵循OBE(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出台《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实施常态化的本科专业评估,动态调整专业布局结构,以专业认证引领专业内涵建设。建筑学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评估,工商管理专业通过长三角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药学、土木工程专业已分别被药学类本科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正式受理。出台《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教师利用数字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推动课堂改革创新,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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