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前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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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 星期

加快构建职教新格局


□本报记者 言 宏

《实施意见》的出台加快推动了浙江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旨在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那么,《实施意见》对我省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又有哪些新谋划?记者在采访了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后,做了梳理和总结——

办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逐步提高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受各方面因素制约,中职教育升学通道相对比较窄,且基本止步于高职,学生直接进入本科深造的机会不多,这也是人们不愿选择职业教育的障碍之一。《实施意见》明确,要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这将为更多中职学生接受本科层次教育创造条件。《实施意见》提出谋划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路径——以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到2027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达到4所以上。同时,支持示范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以扩大本科职业教育规模。

全力畅通学生成长通道,完善纵向贯通、梯度衔接的培养体系,系统优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开展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鼓励高水平大学面向中职招收拔尖创新学生,畅通职业教育学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通道。支持高水平学校与行业共同开发教学标准和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装备,并支持技师学院和高校合作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推进职普有效融通,普遍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模式。长久以来,普教职教被认为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教育。根据新的政策导向和设计,普职教育更多是类型不同而非层次之别,没有高下之分。《实施意见》要求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教育内容。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同时,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高中,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强化省级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功能,提升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能级。长期以来,高水平院校基本聚集在地级市以上的大中城市,客观上造成了人才虹吸效应。《实施意见》提出了破解之道,即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优先满足优势产业核心技能人才需求,并适度超前布局。《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落实分级统筹机制,省级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设区市强化统筹力度,依法依规赋予更多自主权;县级聚焦办好骨干职业学校。

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体系。针对长久以来校企合作中存在的“校热企冷”现象,《实施意见》提出打造行业统筹主导发展新机制,探索培育产教融合市场化服务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产教对话平台,推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同步谋划、同步落实。系统推进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未来建成2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并有效发挥作用。省级强化服务支柱产业的专业统筹设置,对区域、高职专业设置进行评估分析和引导调控。设区市加强对区域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中高职联动设置专业。构建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是促进校企合作的好载体,而政校行企联动,能迭代紧缺复合技术技能人才的定制培养模式。

持续推进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要让职教强化自身特色,招生和评价制度必须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高中同平台、同批次招生。健全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职分类考试评价方式,优化专升本考试内容和选拔方式,探索职业教育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方式。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从教或担任兼职教师,并发挥退休工程师、医师、教师的作用。

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要提升职教质量,需要“引进来”,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同时提倡“走出去”,推进高职院校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40所“丝路学院”,参与鲁班工坊建设。还要建立一批优质海外师资研训基地,开发并向国外输出一批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推进“留学浙江”品牌建设,实施留学生“专升本”试点工作,加强高能级交流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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