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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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 星期

分类发展是高质量 研究生教育的必由之路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徐阿进

我国自1981年实施学位条例以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已历经40多个年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有30余年的发展历程。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类型,备受重视,成就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培育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另一种学位类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使命担当,同样成效明显。然而,两类学位之间的发展仍然存在不小差距,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也有不少差距。为此,2020年,全国、全省接连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研究部署发展大计,要求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正是顺应这一趋势的必然选择,是扭转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观念、解决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质化发展的一剂良方。

分类发展有着丰富的内涵,是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深刻理解后作出的精准定位。分类发展的内涵在于其不仅仅是学科专业类型的分类,也是需求分类、创新分类,还是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职业分工分类。简言之,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面向基础学科,指向知识生产型人才需求,支撑着原始学术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则面向行业产业,指向知识应用型人才需求,支撑着社会生产实践创新。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基础学科的学术创新型人才,其学科设置“相对稳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行业产业需要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其专业设置“相对灵活”。

分类发展有着自身的规律,是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融通创新后提出的长远目标。分类发展应遵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其本质是两种类型的融通。所谓融通,是各司其职,是任务、路径的贯通融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创新的基础理论,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的实践创新不是无本之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实践创新人才,打通从基础理论到产业应用实践路径的“最后一公里”,强调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同时又能反过来促进学术创新。

分类发展有着既定的要求,是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扎实推进后进行的稳步改革。分类发展是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方向分类打造培养链条、过程环节的差异化要求。如浙江理工大学自2009年开始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改革,在与新昌县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探索中,通过设立专门培养方案、设置专属课程、改革评价方式,秉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价值、服务经济“四位一体”培养理念,围绕强化职业素质、提升工程能力、助力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创造性地建立了“一县一院一基地”政校企紧密协同机制,破解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同质化培养难题,形成了“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浙江模式”。

研究生教育要从以下三方面发力:一是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融入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二是要积极主动作为,深刻理解分类发展的内涵,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三是要探索有益做法,深入分类细化培养过程,实现分类发展的多元路径与改革创新。浙江高校应秉持增强研究生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动能,贯彻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等重要理念,打造两种教育分类培养链条,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教育强省、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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