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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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 星期

新时期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浙江省教育厅按照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服务共同富裕建设背景下的教育事业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陈常龙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由来已久,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纵深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在于激发活力,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省市县三级基本上都有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等部门(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学校。2019年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浙江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除省属高校外)经撤并最后保留了8个,其中公益一类1个、公益二类7个。近3年来,省教育厅事业单位为全省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了专业支持,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应有的服务与保障。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文件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任务与新使命。今年6月召开的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在“两个先行”中,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更大力度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基础教育均衡优质、高等教育高水平普及和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等目标任务。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编委第四次会议精神及各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后续文章,省教育厅事业单位结合教育事业单位的特有属性与定位,扎实做好以下四点工作,以服务于我省共同富裕建设背景下的教育事业发展。

一、切实提高对机构编制政治属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机构编制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重要论述精神,为省教育厅和直属事业单位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教育厅事业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和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事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准确理解机构编制资源的政治属性的定位,深化对机构编制地位、性质、作用的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尤其是切实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做好新时期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方向

机构编制工作随着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省域现代化建设及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变得越来越重要。今年5月24日,第四次省委编委会议召开,对做好今后我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方法途径提出了“五个准确把握”,以及当前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任务,指出要做到“六个聚焦”。省教育厅事业单位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准确把握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资源的第一属性的定位,准确把握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准确把握优化协同高效的路径,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要求。同时,要始终做到“聚焦资源保障、聚焦变革重塑、聚焦公益导向、聚焦前瞻研究、聚焦法治权威、聚焦整体协同”,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我省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提高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字化管理水平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两个先行”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有力的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我省是编制资源小省。按规定设置的事业单位和核定的事业编制,是设置岗位、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拨人员经费、办理法人登记等的基本依据。为此,我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配套法规体系,出台了多个法规性文件(党内法规),加快我省机构编制工作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一要按照《省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落实机构限额、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第一次正式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编制总量等规定,不怀“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坚决防止在限额外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编制总量,切勿触碰机构编制纪律的“红线”。规范使用事业编制,编制使用实行核准制。本单位讨论决定使用编制,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事先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同意后,才能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合理提出本单位的编制使用计划。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对用编进人负主体责任。二要按照《关于规范和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由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纳入编制管理闭环,登记管理结果纳入机构编制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机构编制调整重要依据。压实登记管理责任。登记管理机关、举办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等各自承担职责。其中,作为举办单位的省教育厅要在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成立后,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按照“谁举办、谁监管”的原则,完成登记管理相关任务,督促事业单位遵守登记管理法规制度,承担注销登记兜底责任。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登记管理的法规制度,按规定接受和服从管理。每年5月底前,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时完成上一年的法人年检报告工作。三要按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超编录(聘)用、调(转)任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等行为,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和纠正。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对机构编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总而言之,当前各直属单位结合发挥好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与教育属性的定位,贯彻执行好机构编制的规范性文件的精神,按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内设机构设置、事业编制及中层领导职数配置等工作。

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岗位晋升、绩效工资等政策与机构编制协同导向作用

我省机构编制部门正积极设计制度、建立机制,加强与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衔接。为此,省教育厅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管理过程中的干部、人事、工资等政策的“组合拳”作用,引导本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奋进工作,提高有限的编制和岗位资源的科学规划和使用效益,真正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与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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