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1年1月11日 星期

我省出台意见推进中小学移动学习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教与学方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均衡和公平。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各校要实现主要教学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或学校经费统一采购移动学习终端及配套资源,不得强制或者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指定的设备、教学资源及配套服务,也不得以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等的前置条件。

针对电子产品使用时间,《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校在课堂统一使用的移动学习终端上应安装管控软件,使之具有设置使用时段和使用时长的功能,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预装的App要做好师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运行过程需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规条款。不得加装未取得教育备案号的各类教育App。学校编制的移动学习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需上报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移动学习终端及教育类App的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移动学习终端的使用情况和成效今后将纳入督导范畴,列入督学责任区工作内容,定期开展督查。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指导督促各校建立健全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好教研、教育技术部门对移动学习终端技术应用、资源建设的业务指导,努力提升教师、学生的信息素养及信息技术活用能力,推动课堂教与学变革。

(本报记者)


上一篇  下一篇
浙ICP备11065404号-3
Copyright@1984-2006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