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4月15日 星期

鄞州为师生投保复学防疫险


本报讯(记者 季 颖 通讯员 胡谷怀)4月11日,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签订协议,为全区16万余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价值约5.6亿元的风险保障,合计保费28.98万元。

根据保险合同,因新冠肺炎导致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疗的,每校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200万元,每人身故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确诊赔偿(一次性给付)1万元,每人住院津贴限额3000元,每天50元;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同时无免赔额、无免赔天数、不设置等待期。此外,对于保险责任明确的事故,在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时,保险人可在政府提出预付赔款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预付初步估计损失金额50%的赔款。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教职工,还将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安排咨询问诊和安抚。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保险与宁波市“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及“学平险”等可并行赔付,形成市、区“双保险”体系。


上一篇  下一篇
浙ICP备11065404号-3
Copyright@1984-2006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