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 澜)日前,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开学前后学校疫情防控作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方案围绕全面做好开学准备、精细安排开学报到、从严加强校园管理、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其中,明确学校要在正式开学前7个工作日将本校主体责任落实等“十二个到位”情况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开学。学校要严格实行分类错峰开学、教职员工分批报到、学生错时报到和弹性离校等制度,严格落实师生入校身体健康监测,并抓好始业教育。
方案还要求,要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齐抓共管的学校疫情防控联动保障体系。在学校落实“日报告”“零报告”信息报送制度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学校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