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高教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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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7日 星期

如何解读“职业大学”的诞生


□熊丙奇

近期,教育部正式发函,同意15所学校由“职业学院”更名为“职业大学”,并升级为本科院校。今年9月起,这些院校将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本次高职“升本”中出现了新的变化,即教育部明确提出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同时“升本”后名称均保留了“职业”二字。这在高职“升本”中还是首次出现。

要知道,此前高职院校升为本科,通常会继续称为“学院”,同时去掉“职业”字样。而要从学院进一步更名为大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学科、专业数量等。眼下,高职院校升为本科院校,“一步到位”更名为大学,但同时又保留了“职业”二字,这意味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了新的探索,即相关部门希望“升本”后的职业大学,坚持职业教育的定位,并在此定位上办出一流水平,改变职业院校的形象,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

2014年,我国曾提出推进600所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职业教育的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对于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职业教育,不少舆论将其解读为这些本科院校“降格”。这实际上是对职业教育的误读。

高等职业教育本来就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是和普通高等教育完全平等的。有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自然也有本科层次、硕士和博士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按照类型教育,一所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升为进行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本科院校之后,理应继续坚持职业教育定位。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高等职业教育却被定性为和高专同一层次的教育,以至于公众一提起高等职业教育,就联想到“高职高专”。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要让类型教育这个概念深入人心,就有必要破除“高职”是专科层次教育的陈旧观念,职业学院升本后更名为“职业大学”,用意就在此。

到今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50%,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普及化的高等教育,要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就必须有合理的结构。然而就目前看来,我国高等教育的结构仍有不尽合理之处。据《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31所,其中本科院校1243所。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看,应当有更多的高等学校专攻职业教育,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

“职业大学”能否改变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看法,对未来的高等教育发展至关重要。倘若这些“职业大学”虽然保留“职业”字样,但是却不安于职业教育定位,想着怎样去掉“职业”字眼,那么职业教育的改革仍未成功。

因此,更名“职业大学”,只是探索把职业教育举办为高质量的类型教育迈出的第一步,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我国的教育管理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首先,应实施生均拨款制度,提高所有学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在拨款体系上做到每类教育一视同仁。其次,要破除唯学历论人才评价体系。社会上之所以存在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与技能人才相比于高学历人才“低人一等”有一定关系。这一评价体系不变,就是再提升职业教育的学历层次,也无法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的地位会始终低于同层次的普通教育。而且,职业教育本来就不应该以学历为导向、参照普通院校办学,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否则,培养的职业技术人才,就无法满足社会的人才需求,受教育者接受职业教育,关注的还是获得一纸文凭而非掌握过硬技能。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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