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 佳)近日,全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工作结束,浙江大学等34所高校的创业学院荣获“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
获评省示范性创业学院后,相关高校还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提高创业学院建设水平,更好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深化,同时,充分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我省高校整体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的提升。
据悉,建设示范性创业学院是我省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工作目标之一。评选工作自去年11月启动以来,经过学校申报、入围评审、实地考察、综合会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对各高校创业学院进行了系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