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怡晗)近日,《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教育篇”就优先发展教育,提出了目标与任务。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省所有县(市、区)建成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20%以上县(市、区)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2%。到2022年,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50%以上县(市、区)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5%,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省将重点实施七大工程,分别是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高中段普职协调特色发展工程、高水平大学培育引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特殊教育能力提升工程。
今后,我省还将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的补助水平。此外,以3年为一轮,每一轮遴选10个相对薄弱的县(市、区)加以重点建设和督促,补齐短板、抬高底部,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