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2版:课堂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12月22日 星期

对那些自奋蹄的好马,你扬什么鞭?


□衢州市教育局 谌 涛

一些学校管理者总觉得好教师是管出来的,于是出台一些规定,禁止某些行为,或者促进某些行为。比如,为防止教师上课前不认真备课,影响教学效果,又担心有人从网上复制粘贴来应付交差,就规定教师必须手写教案,甚至规定了字数下限,由教务部门负责抽查;又如,为了防止教师上班迟到早退,学校制定了上下班打卡的制度;再如,为推进教师整体的阅读水平,发动全校“共读一本书”活动,让每一位教师读相同的书,并规定阅读后上交一定字数的读书笔记……

平心而论,制定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是善意的、有正面意义的,并且有可能或多或少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从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较好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角度来讲,上课前要备课、上班不迟到早退、每学期读一两本书……这些要求并不算高,甚至可以作为合格教师的底线,但实际上教师们并不领情,在实施中行政成本很高,需要管理者付出较多精力维持运转。为什么本来挺好的制度,却很难获得教师的理解和支持呢?

主要是这些规定让教师有了一种压迫感。虽然对规定的实施程度设计了相应的奖罚制度,似乎做到了人人平等,有理有据,但这些规定背后的潜台词是——教师是需要管的,不管不会守规矩。学校管理者像防贼一样防着教师,制定出来的规定,当然就是类似于法律条文一样的东西。

但即使是法律条文,也是不会给守法者带来负担的。比如,法律禁止盗窃行为,只要公民不实施盗窃行为,就不需要每天证明自己没有盗窃。守法的公民对法律条文的修改与更新是不敏感的,因为他们相信法律处罚没有机会落到他们的身上,因此他们不需要专门去研究关于盗窃的法律条文。

而对于那些“不用扬鞭自奋蹄”的优秀教师,他们有良好的备课习惯,备课方式多样,备课笔记的数量和质量远远超于一般标准;他们上班到得比别人早,下班走得比别人晚;他们不仅有良好的读书习惯,除了专业书籍,还读文史书籍,专业素养和人文修养同步提升……他们早上到学校的时候打卡机还没有开,得在固定时间跑出来,到固定地点打卡;下班的时候,他们得先去打卡,再回到办公室加班。为了维护学校出台的制度,他们不得不付出许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更关键的是,这些规定没有关注到优秀教师的内心感受,从精神上来讲是不公平的。而对于大多数合格线以上的教师,这些规定也显得多余:不论以前有没有迟到早退,每天都得打卡签到;不论平时是不是认真备课,所有人都得手写教案;不管是否有自己的阅读规划,都必须阅读固定的字数,上交相关的读书笔记……这些附加行为其实仅仅是用来证明自己没有违反学校规定,与设计时的出发点渐行渐远。教师其实已经超前完成了备课任务,但因为忘了交手写教案,就有可能被处罚;教师的工作时间其实已经超过了8小时,但因为忘了在指定时间打卡签到,就有可能被处罚;教师其实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但因为漏交了读书笔记,就有可能被处罚……

因此,如果学校实施的某项管理制度对违纪者是约束和惩罚,对合格者则是增加了负担,甚至还有可能被处罚,那么还会有谁理解和支持这样的制度呢?保障和实施又何从谈起呢?

正如法律不要求守法者自证没有违法,发现违法证据是执法者的责任,在学校中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是学校管理者的责任。因为在一所管理到位的学校,教师群体中无故迟到早退、不备课就进教室上课、不读书不学习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也是极易发现的。如果日常管理到位,只要能针对个别教师的行为进行批评处理,根本不用为此制定新规定,甚至投入管理资源来保证实施,这属于典型的“一人犯病,全家吃药”。

教师职业有其特殊性,俗话说,“教书是一门良心活”,很多时候难用客观标准来进行评价。这种“良心”形成的外因,主要来自管理者、学生和家长乃至社会对教师的信任和尊重。而对教师过细过严的检查规定,损害管理者和教师之间的信任与尊重,反而影响了教师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既违背了学校人本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没有使依法治校的理念真正落实。


上一篇  下一篇
浙ICP备号
Copyright@1984-2006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