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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 星期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发布


本报讯(通讯员 刘 洋)为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试行)》,对研学旅行课程的性质、目标、规划实施、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指南,研学旅行覆盖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共3个学段。其余学段视条件和具体情况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指南明确了研学旅行课程的概念,即由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与有研学资质的机构开发,以旅行为载体,通过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与内容,使中小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校外实践教育课程。研学旅行课程是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形式之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校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规划、有效对接。

根据课程性质与理念,指南明确研学旅行课程突出教育性、体验性、综合性、现场性等特征。课程内容分为自然类、地理类、历史类、人文类、科技类、体验类六大类,包括自然现象、地质地貌、天文气象、历史古迹、人文景观、科技发展、职业体验等。小学学段着重贴近学生日常生活,设计常识性、具体性的探究内容,初中学段着重设计综合、科学性的探究内容,高中学段着重设计职业选择、学术、应用性的探究内容。

指南提出,研学旅行课程期间,可由4~6名学生组成研学小组,小组成员建立合作学习关系,以个人自主学习和思考为前提,以共同的研学旅行主题为基础,做到人人参与,取长补短;相互合作、探讨、分享;有效开展实践活动,高质量完成研学任务。研学指导师应制订研学活动方案,设计研学课程设计,在任务指导时,精心设计集体讲解,合理安排个别咨询,做到生动有趣;在探究发现时,指明研学方向,讲解研学问题,激发学生探究兴趣,给予方法指导。

此外,研学旅行课程的评价方面要坚持主体多元、内容全面、学生主体、突出激励功能,兼顾差异性等原则,以表现性、形成性评价为主,运用观察与记录、小组协商、研学成果展示等评价方式。

指南还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对学校、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的研学旅行课程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审查研学旅行课程,评估反馈研学旅行课程实施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等应将研学课程、研学指导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市培、校培等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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