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 澜)1月8日,温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提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了硬件创优提质、坚持自主经营、强化公益属性等10条工作举措。根据部署,该市将制定出台学生营养餐指南,明确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推进健康校园2030食育计划,依托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启动校园食育师培养计划,拟定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聘资格,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教育教师;加快“家长营养学校”建设,提高学生家长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素养。
此外,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情况将列入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考核评价。同时,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或随机抽查,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