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抒雯)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视频讲话。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汤筱疏在浙江分会场参会。
会议宣读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78家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浙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富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湖州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等5家单位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刘海华、屠国平、杨静娟、杨申花、周雁、钟玲玲、姚若丰、王强、陈伟丽等9人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大会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截至2020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浙江省居民普通话普及率达88.7%,高出全国8个百分点。省语委办、省教育厅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基础,以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提升品牌建设为引领,主动适应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整体推进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符合浙江实际的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