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 澜)为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进一步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3月1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是指围绕全省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发展领域,以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建成办学条件优良、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紧密、社会服务能力显著,综合办学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技师学院。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周期为4年。《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建成10所一流技师学院,带动全省技工院校启动建设技能型社会技工教育体系,实现全省技工院校整体办学水平快速提升。《办法》还对项目的遴选条件和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经费管理与监督作了规定。
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是指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面向行业中的产业链、企业中的岗位链,以学校1个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整合优化3~5个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专业(专业方向),形成服务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国内一流的专业群。专业群建设项目周期为4年。《实施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技工院校建设5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不含一流技师学院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实施办法》还对项目的遴选条件和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经费管理与监督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