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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 星期

再出发,展浙江教育督导“新担当”


编者按:2020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树立了新航标。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意见》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意见》的浓厚氛围。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进行时,浙江省各地市都有哪些实践和思考?

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助力建设美好教育

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 宁

“长牙齿”,问责有力,全面落实教育督政职能。杭州市及各区、县(市)均已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明晰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畅通有效的运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近期特别要以今年“补齐”和明年“高于”为目标对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开展专项督政,切实做到有责必认、有职必尽、有规必守。

“长实力”,实干笃行,为教育现代化保驾护航。教育督导需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督导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督促建、以评促改。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督导,点面结合,落细落实,拉高标杆,补足短板,争先进位,示范领跑,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进步良性互动。

“长能力”,遵章守制,充分运用教育督导结果。教育督导需要强化督导结果的实际运用功能,让每次督导都掷地有声。我们要增长能力,有效执行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系列制度,让制度发挥出应有的功效。对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广泛关切的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跟踪督办,要借势借力、重点突破,要善于执法、奖惩分明,要揪住不放、分步定期“回头看”,致力于教育生态的优化。

“长才干”,多措并举,加快提升督学队伍素养。教育督导需要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批教育事业发展的“啄木鸟”“守夜人”。我们将按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聘用方式,完善培训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投入、加快培养、加强管理,提升素养,增长才干,真正发挥好督学作用。同时进一步发挥市民监督员和媒体监督机制作用,作为督学队伍的有益补充,强化正面引领、负面警示,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深化督导改革 推动宁波教育“两个走在前列”

宁波市教育局专职副总督学 何 倩

聚焦有为有力,完善体制机制。围绕目标,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畅通工作机制,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深化依法督导,会同市人大做好《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审议预备工作,确保依法督导。明确机构设置,探索成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评估机构。凝聚工作合力,充实完善督导委成员单位,健全联席会议机制,确保成员单位履行应尽职责。强化结果运用,加强结果公布、通报、约谈、问责,奖优惩劣,言出法随,运用好督导结果。

聚焦民生民意,全面履行职责。紧盯政府履职、学校办学和教育质量等,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指导。推动优先发展,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督促指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解热点难点,坚持民生导向,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教育资源短缺、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有效问责。助推补短提升,强化对宁波市实施的学前教育提质进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教师收入待遇同步增长等补短提升举措的督导问责,确保教育改革纵深推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聚焦善作善成,强化工作保障。根据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要求,加快建立教育督导保障新体系。配齐建强督学队伍,试点督学资格制度,完善聘用、培训、管理及考核制度,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经费保障,将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符合要求的督学津补贴制度。优化创新督导模式,探索“互联网+”督导模式,完善教育督导网上评估系统,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构建智能化督导保障系统。

乘势而动 谋定而为 谱写温州教育督导新篇章

温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专职副总督学 倪 彤

建立督学选聘和管理机制。严格督学准入制度,建立区域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探索建立教育督学职级制,实现督学队伍可持续发展。建立由校级领导、退休督导干部、高等院校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特约教育督导团。同时,面向全市建立满足各类教育评估的专家库。建立督学履职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教育督导信息化增效机制。建立教育督导评估信息管理平台和教育督导评估统计数据库、状态信息库、社会评价资源库,推动信息采集、信息直报、过程管理、交流互动、考核评价的信息化;积极探索数字化督导,远程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社会评估与政府评估相结合,抽查评估与申报评估相结合,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具有个性化反馈、适应性分析、趋势统计等功能的学校发展性评价信息化平台,满足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需求。

建立教育督导社会参与机制。加强温州市教育评估院自身建设,培养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出台《温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温州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的作用,培育社会化的教育评估监测机构。加快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信息库建设与管理,加强人才储备和政策储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同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学生家长的满意度调查制度。

督导改革为打造红船旁品质教育保驾护航

嘉兴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李拥军

组织全员学习《意见》。一是组织嘉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学习。将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和组织部纳入嘉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嘉兴市督导委全员学习《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汇集部门力量,为教育督导发展献计出力。二是组织市教育局全员学习。利用每月学法平台,组织嘉兴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学习《意见》。三是组织督学队伍深入学习。举办市督学培训班,把《意见》学习列入课程,提高督学工作业务水平。四是组织全体师生学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推送《意见》学习体会文章,组织全体师生学习领会。

在教育督导实践中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充分长好督导“牙齿”。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有力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等工作,以创建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以创建促进督导作用发挥,推动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二是充分用好督导“牙齿”。强化问责,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要完善嘉兴市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八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标准和规程,确保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教育决策部署到位,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到位。

乘势而上 全面提升湖州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湖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总督学 肖家青

深化三支督学队伍建设。按照《意见》要求,配齐配足用好市督学和市特聘督学,着力提升兼职督学对于督导工作的归属感;探索建立市、县两级督导与评价中心,充实责任心强、有担当的同志担任中心专职督学;选好成员单位中关心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的干部担任市督学。

拟定三方面工作职责。完善同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教育督导工作规程和工作职责,推动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制定市督学和市特聘督学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督学考核奖惩;完善市教育督导与评价中心的工作职责,发挥其管理督学和指导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重要作用。

建立三项会议制度。分别建立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例会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会议制度、市级督学工作会议制度,多层面定期分析研究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凝聚更多力量为教育督导出智出力。

有效推进督导结果的运用。完善市级教育督导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等制度,加强教育督导结果公开,探索考核问责和整改问效。

提高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市督学培训,增加实践操作培训内容,提高兼职督学履职能力。

让教育督导成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助推器

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理生

强化教育督导队伍的建设。绍兴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全新架构教育督导体系,成立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了由专兼职督学组成的市级督导队伍。市政府从校长岗位退下来的直属学校校长中任命了11名专职督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从退休时间不长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任了副总督学和75名兼职督学,还聘任了督学责任区督学。专职督学实行集中办公,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教育督导方式的创新。教育督导的工作内容是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方式是监督、检查、指导评估。为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各类督学的作用,绍兴市建立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月度例会制度、市政府专职督学管理制度、责任区督学考核制度、专项督导“回头看”制度等。以创建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与区、县(市)政府签订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责任书等为抓手,强化督政职能。以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创建“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学校、市现代化学校(义务段)等为载体,促使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引导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充分发挥督学职能。

强化教育督导结果的应用。教育督导的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整改落实要有韧劲,一抓到底,要继续优化深化绍兴市在各类评估中施行的“回头看”机制,确保教育督导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整改落实要加强制度建设,绍兴市将进一步加强结果的公布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通过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确保教育督导结果更好地发挥作用。

以教育督导强化“四个坚持”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金华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总督学 陈志恒

坚持优先发展,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科学精准施策,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2020年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92个中小学项目建设,科学编制《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督促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全市年人均教育投入增长不低于10%。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落实《金华市中小学“提质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课堂主阵地建设,全面推进精准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能。认真组织实施“明眸摘镜”工程,确保完成年度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一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强化考核督导,将“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明眸摘镜”工程等纳入金华市县(市、区)政府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教育短板的提档升级。聚焦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政府、学校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打好项目战。聚焦创建计划的落实,督促县(市、区)落实消除超规模办学现象、标配音乐美术教室、提高生均教学用房和运动场馆面积等,完成政府和学校两个层面的整改任务。聚焦教育督导职能的落实,完善机构设置,落实“八大举措”,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金华教育补短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形成“四强化四确保”托管模式。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思路,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准入机制、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加强校外培训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提升教育督导效能

衢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总督学 曾金松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根本任务。让《意见》精神家喻户晓,把教育督导的“规矩”立起来,把成员单位的职责明起来,让齐心改革的氛围浓起来,把《意见》的落实转化成推动教育现代化的一场全民“战斗”。衢州市将持续编发《衢州教育督导参阅》,开设“衢州市督学大讲堂”,贯彻落实好《意见》。

健全“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是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加快构建政府履职尽责、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评价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切实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做到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教育资源优先保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不动摇。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全面优化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形成“自主发展、特色发展、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立衢州市教育评估院,探索第三方参与评估监测工作,重视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发挥导向激励作用。

建设一支专业规范的教育督导队伍是关键任务。培养一支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的专兼职督学队伍,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历史之问;培养一支综合素质优良、懂教育、有情怀的专兼职督学队伍,打牢干事创业的底子,走好服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督导”之路;培养一支作风务实、引领发展的专兼职督学队伍,把改革创新作为现代督学的人生信条,沉下去、督到位、导正确。

坚定初心 走实教育督导改革之路

舟山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总督学 邵伟康

完善督导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在部门协同落实教育督导职能的同时,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共识和合力。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彻底解决督导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职能定位不清问题。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坚持按标准和程序择优做好督学选聘工作,建立按需增补、有序退出的督学队伍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实施从退休时间不长的老干部、老校长、老专家中选聘督学的办法,全面提升督学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解决教育督导力量不够、队伍不稳、能力不足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专业化督学队伍。

完善督导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标准,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问责制度。

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建立以绩效考评为基础的督学工作津贴奖励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长好牙 提咬劲

台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林鉴兵

学习贯彻明宗旨。台州市教育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深刻认识《意见》旨在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上取得突破,让教育督导“长牙齿”;核心是“强化问责”,让教育督导真正“形成威慑”,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让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全体教育人广泛知晓,奏响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的最强音。

对标补短“长好牙”。全面对标《意见》,开展查漏补缺,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方案。着力完善督导机构,参照国家督导委机构组成,调整台州市督导委成员单位,配好总督学、副总督学。科学界定督导边际,破解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困局。按照《意见》要求,着力建好督学队伍尤其是督政队伍。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的工作机制、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机制、督导结果运用的“问责”机制、督学队伍聘任培训管理和督学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创出特色提咬劲。进一步推进经验再总结、改革再深化、特色再创新。要总体规划、合理分工,建立“市级以督政为主、县级以督学为主”的工作新格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构建“发现问题—研究决策—督导落实”的工作新流程;精准把握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重点,打造教育督导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新生态。

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丽水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专职副总督学 马佩华

完善督导管理体制,提升教育督导权威。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强化对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依法加快建立健全市级和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规范教育督导机构的名称和机构设置,配齐专兼职督导干部,落实保障教育督导经费,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教育督导水平。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市教育局与丽水学院合作共建“一院三中心”(教育评估院、教育督导评估中心、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教育数据中心),逐步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现代化评价体系,有效建立专家办学的教育治理格局。

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提升教育督导效率。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完善“丽水教育督导评估”系统,将其纳入丽水市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将“掌上督导”工作引入学校,实施常态化监测和抽样性测评,推动线上和线下督导紧密结合,实现教育督导高效化。

建强教育督导队伍,提升教育督导能力。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完善督学培养培训机制,加强市级督导专家库、师资库建设,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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