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平 通讯员 朱军连)近日,丽水出台了市本级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旨在通过“奖、管”结合,补齐学前教育发展短板。
按照规定,省一、二、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从以前的每年1000元、600元、300元分别提升至每年4000元、3500元、3000元,和公办园持平;并设立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为优秀、良好的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每班1万元、5000元奖励资金,这些钱主要用于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同时设立达标奖励,鼓励民办幼儿园上等级,比如自建园舍的民办幼儿园被评为省三、二(预评二级)、一级幼儿园的,每班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教学设备添置款奖励。
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也大幅提升,每年在8万~12万元,与公办园教师基本持平;鼓励民办幼儿园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教师,每培养一名省特级教师,奖励学校10万元,市级名师奖励3万元,省级教坛新秀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奖励2万元,市级教坛新秀奖励1万元等。
丽水市教育局局长王平说,此次丽水下决心按照公办标准大力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市本级一年要斥资5000万元左右。据介绍,目前丽水全市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覆盖率仅占41.21%,尚有85所未定等级的幼儿园和81个教学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