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推进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发展,根据北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特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一、 招聘岗位。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共计103名。
二、招聘条件。需符合下列四种类型之一:1.全国范围内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校长、名师等;2.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3.浙江省范围内其他优秀事业编制教师;4.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三、程序和办法。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至6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jq/19200961.aspx,并上传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2.后续考试、体检等环节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信息;3.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以下人员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1.安家经费: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万~100万元,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或市名校长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万~60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万~30万元。
引进人才在北仑区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区购房的分3年发放,每年分别发放总额度的40%、30%、30%。
2.区年度专项科研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12万元;地级市市名校长、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优秀“双师型”)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3万元。
咨询电话:0574-86784439、0574-86781911(薛老师、刘老师)
职高类请咨询:0574-86784419(俞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