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乐琼 通讯员 余晶晶)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大力度、一揽子、体系化的扶持政策,全方位支持宁大改革发展,更好发挥其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智囊团、创新源、人才库作用。
《意见》提出了宁大“双一流”建设的目标,即到2020年高质量完成国家一流学科高校中期考核,到2030年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到2050年努力跻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并明确了立德树人计划、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名人名师引育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世界名校合作引进计划、产教协同服务发展计划7项重点任务。
根据《意见》,近5年宁大“双一流”建设主要涉及七方面的财政经费项目。其中,省、市财政继续共同保障宁大每年1亿元的省重点高校建设经费;自今年起,参照省财政投入标准,宁波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支持宁大高峰学科建设新增专项经费7500万元、一流学科建设新增专项经费1亿元;对科技创新楼建设给予一次性支持2.33亿元,对成功创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同时,按照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加大市级财政对宁大日常办学经费的投入,确保学校生均经费高于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到2019年年底前,实际到位生均经费标准达到每年1.6万元,主要用于一流学科和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并加强经费使用绩效评估。
此外,宁波市政府支持宁大加大资产整合力度,通过置换位于中心城区的部分土地、房产,筹措一批建设资金。鼓励学校积极吸纳社会办学资金,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校友会、理事会功能,建立多元化资源募集机制,视捐赠收入规模变化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财政配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