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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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
强化综合素质评价 取消保送生招生
我省推进新一轮中考改革


本报讯(记者 毛雪逸 陈蓓燕)12月27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我省将从2017年秋季初一新生入学开始,在全省范围同步实施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现在的初二、初三年级在校生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通过中考改革,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根据《意见》,此次中考改革将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取消原保送生和直升生可以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规定。

在考试命题方面,将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逐步开展外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与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各类招生的使用办法,计划到2020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学生毕业和各类招生的基本依据,并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的独立意义,如高中招生时可采取综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入总分,也可采取品德表现加学生最优秀的其他1~2个维度综合等第或折分计入总分。

《意见》对招生录取办法也作了新的调整,着力破解唯分数论。一方面是取消保送生招生,完善名额分配招生,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其中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提高分配比例,且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的名额要确保足额落实。另一方面是实施自主招生,包括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控制在5%以内,旨在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上高中的多种渠道。对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特长项目,允许跨设区市实施招生。此外,我省还将改革统一招生,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

为确保改革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意见》特别强调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统筹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会上,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教处等相关部门以及省教育厅教研室有关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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